宗 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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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揚中國傳統國術之夜光龍藝運動,通過比賽方式,互相觀摩,共同研究及提高夜光龍藝水平。成為有豐富娛樂性和具高度欣賞價值之體育活動。 |
比賽日期 : |
2025年5月18日(星期日) |
比賽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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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二時正 |
比賽地點 : |
蒲崗村道體育館 |
報名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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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由即日起至4月16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止; |
2. |
請詳閱本章程及隊伍須知; |
3. |
填妥報名表、附上參賽員之半身近照一張、簽妥同意書及報名費每隊港幣400元,遞交本會; |
4. |
各參賽隊伍必須提交出生證明文件副本及社團註冊副本。(副本將會在賽後兩週內銷毀); |
5. |
支票抬頭請寫"中國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有限公司"; |
6. |
因參加隊伍眾多,敬請各龍隊準時報名,以截郵日期為準。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
7. |
完整的套路圖,必須於5月9日下午四時或之前提交。逾期提交則取消比賽資格。報名費恕不退還;; |
8. |
報名時,所有資料必須完整及齊全,否則不予受理; |
9. |
本會不接受傳真、電郵及任何社交平台方式留位報名。如有任何更改,依大會決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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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地址 : |
香港九龍彌敦道687號嘉禾大廈9樓A座 (中國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 |
報名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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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五 (上午10時至下午4時30分) |
查詢電話 : |
2394 4803 / 2504 8164 / 5900 7157 |
比賽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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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參賽隊伍應公平競爭,服從裁判。 |
2. |
任何參賽人員不得在比賽期間對裁判人員施加影響及干擾。 |
3. |
場外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場上運動員進行提示或指導。 |
4. |
所有參賽運動員(包括保護人員),在場內不準攜帶任何計時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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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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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男女及年齡,凡持有本港身份證者即可參加。但隊伍必須為合法社團、學校或商業機構之代表隊。 |
參加人數 : |
每一龍隊為一隊,每隊出場比賽人數要求為13人至17人;兒童組(13歲或以下) 10至17人。 在場內比賽者為10 至12 人,鼓樂手為3 至5人,換手必須於賽區範圍內。申報後,運動員資料不得 更改。(每隊可增設兩名後備運動員,該兩名後備運動員只可代表一隊,詳情請參閱須知。) |
比賽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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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龍藝組 : 龍身直徑為13吋或以上之9節龍、龍頭重量不少於2.5千克、龍頭杆高(含龍頭高)不少於1.85米、龍身杆高(含龍身直徑)不低於1.6米及全長不少於18米。 *兒童龍藝組 : 龍身直徑為10 吋或以上之9 節龍。 (龍體所有部份不可設有燈飾,不接受任何煙火效果**請參閱須知第18 項)。 |
場地規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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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區為邊長15米至20米範圍內之平整方形場地。(大小視乎場館面積而定)。 |
比賽時限 : |
公開龍藝組: 不少於8分鐘,不超逾11分鐘。 兒童龍藝組: 不少於4 分鐘,不超逾6 分鐘。 |
計時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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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起開錶計時。音樂完全靜止停錶。(**參閱須知第8項) |
比賽賽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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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龍藝比賽章則為準。(將於報名後派發) |
鼓 台 : |
所有隊伍不須設鼓台作賽。兒童組賽事可由大會提供音樂作賽,請於報名時提出申請。 |
服飾規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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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鼓樂手及運動員號碼布外,參賽者須穿著全身不反光服飾,龍桿亦須為不反光。(**請參閱須知第20項) |
名次評定 : |
裁判組之決定為最終決定。(**請參閱須知名次評定方式) |
賽會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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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會合格之龍藝裁判擔任。 |
獎勵事項 : |
參賽龍隊可獲發參賽證書。獲勝龍隊,由賽會頒贈獎盃及有機會代表香港參加海外夜光龍藝賽事。 |
注意事項 : |
1. |
若參賽組別隊伍眾多,賽委會有權更改比賽日期、地點及時間,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
2. |
報名隊伍必須有6隊或以上參賽方能開設比賽組別。 |
3. |
大會賽委會將進入資格審查,如有規定不符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
4. |
逾期提交報名表及資料未整齊者,則取消比賽資格。報名費恕不退還。 |
5. |
所有投訴事項請以書面向本會作出申請,不接受現場上訴! |
6. |
天文台於活動前三小時宣佈/已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活動將會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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