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
 [章程]
 [參賽須知]
 [報名表格]
 [參賽員履歷表格]
 [龍隊套路圖]
 [南獅比賽套路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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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 主辦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資助

全港公開龍獅藝錦標賽2017
日光龍藝賽事及高樁陣組獅藝賽事
章 程
 
賽會宗旨:
發揚中國傳統國術之龍、獅藝運動,通過表演方式,互相觀摩,共同研究提高龍、獅藝水平。成為有豐富娛樂性和具高度欣賞價值之體育活動。
比賽日期: 2017年12月3日 上午9時30分開始。

(若參賽組別隊伍眾多,賽委會有權更改比賽日期及提早截止報名,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比賽地點: 九龍公園體育館

獅 藝

參加資格: 不分男女,不分年齡,凡持有本港身份證者,即可參加。但該獅隊必須為合法註冊社團、學校或商業機構之代表隊,參賽隊伍名稱必須與申請團體名稱相同。
參加人數: 每一醒獅為一隊,高樁陣組出場比賽人數不少於6人,不超過8人。
每一運動員只可參加一隊 (只限所有獅藝組別)。

(每隊可增設兩名後備運動員,該兩名後備運動員只可代表一隊,詳情請參閱須知。)
樁陣規限:
(高樁陣組)
高度最高不得超逾3米,最低不低於0.5米。
長度不逾15米,不短於10米。 (含曲綫計算)
碟面直徑不得超過15吋。
鼓台規限: 不准自備及設有鼓台,每隊隊伍只能攜帶旗幟一面,最高點不能超逾3米
比賽時限: 高樁陣組 : 比賽時限不少於7分鐘,不超逾10分鐘
計時方法: 鼓樂起計時,獅子行禮為計時結束; 運動員摘獅頭,獅被並步行禮。
比賽賽例: 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獅藝比賽章則(2011修定版為準)。
*(將於報名後派發)
賽會裁判: 由本會合格之獅藝裁判擔任。
評判方法:
1. 獅藝組設裁判5-11位。
2. 最高及最低分數不計,取中位分數之和的平均分值
3. 平均分值減去應扣分數為實得分數,實得分數高者為得勝隊伍。
4. 如實得分數相同,則以全部裁判分數之總和分值計算,分數高者勝。若再相同,名次並列。
5. 獅藝比賽,場內設有兩名檢察員。以示公正,任何一位檢察員將紅綠兩旗齊舉起;表示大跌,如紅旗舉起;表示中跌,綠旗舉起;則表示小跌。
6. 樂器檢查員,監察鼓樂。
7. 獅藝賽事中,輕微失誤由評分裁判示意扣分。
8. 以裁判組之決定為最終決定,不設上訴。
比賽規定:
1. 運動隊應公平競爭,服從裁判。
2. 任何參賽人員不得在比賽期間對裁判人員施加影響及干擾。
3. 場外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場上運動員進行提示、指導。
4. 比賽中,允許有1至4人進場保護,但不得影響或接觸比賽運動員及樁陣。(除非運動員從樁上跌落時作出保護)
5. 所有參賽運動員(包括保護人員),在場內不準攜帶任何計時器材。

逾期提交報名表及資料未整齊則取消比賽資格。報名費恕不退還。
裁判組扣分
1. 不足或超出規定時間1秒至15秒,扣0.1分;不足或超出規定時間15.1秒至30秒扣0.2分,依此類推
2. 樁陣高低長度或圓盤直徑等與規定不符。(每項扣0.5分)
3. 保護人員不得超過4名,違者扣0.5分。
4. 保護人員在臨場比賽中觸及獅或觸及器材。(每次扣0.5分)
5. 場地內所有運動員,包括保護人員不可攜帶任何計時儀器作賽。(每個扣0.5分)
6. 場地內外有關人員有任何形式對運動員進行提示,扣1分。
7. 所有獅藝賽事,不准站肩,違者扣1分。
8. 任何樂器、裝飾、佈置或獅子配件跌在地上,每次扣0.1分。(包括鼓槌、鑼槌)
獎勵事項: 參賽獅隊可獲發參賽證書。獲勝獅隊,由賽委會頒贈獎盃及有機會代表香港參加海外有關獅藝邀請賽。(必須通過甄選委員會)
   
龍 藝

參加資格: 「公開組」不分男女,不分年齡;「兒童組」不分男女,只限13歲或以下。凡持有本港身份證者,即可參加。但該龍隊必須為合法註冊社團、學校或商業機構之代表隊,參賽隊伍名稱必須與申請團體名稱相同。(運動員只限參加龍藝一個組別)(兒童組年齡以比賽日期計算)
參加人數: *公開龍藝組:
每一龍隊為一隊,每隊人數不超過16人;在場內比賽者不得少於10人。鼓樂手不得少於3人,不得多於5人。不允許播放音樂鼓樂作賽。每一運動員只能參加一隊。比賽中允許一名隊員進場替換龍頭隊員,替換次數只許一次,限時20秒內須離場。

(每隊可增設兩名後備運動員,該兩名後備運動員只可代表一隊,詳情請參閱須知。)
 
*兒童龍藝組:
每一龍隊為一隊,每隊人數不超過16人;在場內比賽者不得少於10人。鼓樂手不得少於3人;不得多於5人,接受播放音樂作賽。每一運動員只能參加一隊。比賽中允許一名隊員進場替換龍頭隊員,替換次數只許一次,限時20秒內須離場。

(每隊可增設兩名後備運動員,該兩名後備運動員只可代表一隊,詳情請參閱須知。)
比賽組別: *公開龍藝組:
龍為9節。龍身直徑為13吋或以上,龍身長度為18米以上。
龍頭重量不少於2.5kg ,龍杆高(包括龍頭)不低於1.85米。
龍珠球體直徑不少於0.33米,杆高(包括龍珠) 不低於1.7米。

*兒童龍藝組:
只接受 9 節龍。龍身直徑為10寸或以上。龍頭重量不少於1.6kg。
規限: 比賽場地範圍為15米至20米之正方形,平整場地作賽。(視乎場地面積而定)
鼓台規限: 不准自備及設有鼓台,每隊龍隊只能攜帶旗幟一面,最高點不能超逾3米。
比賽時限: *公開龍藝組 : 不少於7分鐘,不超逾10分鐘。
*兒童龍藝組 : 不少於4分鐘,不超逾6分鐘。
比賽賽例: 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龍藝比賽章則為準。 *(將於報名後派發)
賽會裁判: 由本會合格之龍藝裁判擔任。
名次評定: 設裁判5-12位,最高及最低分數不計,以中位分數之和為總得分,分數高者獲勝。
分數相同,則以所有裁判分數之總和計算,高者獲勝。若再相同,名次並列。(以示分為準)
以裁判組之決定為最終決定,不設上訴。
獎勵事項: 參賽龍隊可獲發參賽證書。獲勝龍隊,由賽會頒贈獎盃及有機會代表香港參加海外有關龍藝邀請賽。(必須通過甄選委員會)
   
報名及須知
報名辦法: 由即日起至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止。填妥報名表格,附參賽員之半身近照一張、報名費每隊港幣250元,遞交本會。各參賽隊伍必須提交出生證明文件副本及社團註冊副本。此副本將會在賽後兩週內銷毀。
支票抬頭請寫"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有限公司"
報名地址: 九龍彌敦道687號嘉禾大廈9樓A座 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
報名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10時至下午4時30分)
查詢電話: 2394 4803   /   2504 8164
   
注  意
- 獅藝高樁陣組難度申報表(難度動作10個或以上)及龍藝之完整套路圖,
  必須於2017年11月29日前提交。
- 逾期提交則取消比賽資格。報名費恕不退還。
- 報名時,所有資料必須完整及齊全,否則不予受理。
- 不接受傳真及留位報名。如有任何更改,依大會決定為準。
- 所有投訴事項請以書面向本會作出申請。

註:<1>
若參賽組別隊伍眾多,賽委會有權更改比賽日期、地點及時間,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註:<2>
報名隊伍必須有6隊或以上參賽方能開設比賽組別。

備 註:
請詳閱章程及參賽龍、獅隊伍須知。填妥報名表,附上近照及簽妥同意書交回。因參加隊伍眾多,敬請各龍、獅隊準時報名,以截郵日期為準。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附註)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賽會有權修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