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 主辦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資助 |
|||||||||||||||||
全港公開龍獅藝錦標賽2017 日光龍藝賽事及高樁陣組獅藝賽事 |
|||||||||||||||||
章 程 |
|||||||||||||||||
賽會宗旨: |
發揚中國傳統國術之龍、獅藝運動,通過表演方式,互相觀摩,共同研究提高龍、獅藝水平。成為有豐富娛樂性和具高度欣賞價值之體育活動。 | ||||||||||||||||
比賽日期: | 2017年12月3日 上午9時30分開始。
(若參賽組別隊伍眾多,賽委會有權更改比賽日期及提早截止報名,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
||||||||||||||||
比賽地點: | 九龍公園體育館 | ||||||||||||||||
獅 藝 |
|||||||||||||||||
參加資格: | 不分男女,不分年齡,凡持有本港身份證者,即可參加。但該獅隊必須為合法註冊社團、學校或商業機構之代表隊,參賽隊伍名稱必須與申請團體名稱相同。 | ||||||||||||||||
參加人數: |
每一醒獅為一隊,高樁陣組出場比賽人數不少於6人,不超過8人。
每一運動員只可參加一隊 (只限所有獅藝組別)。 (每隊可增設兩名後備運動員,該兩名後備運動員只可代表一隊,詳情請參閱須知。) |
||||||||||||||||
樁陣規限: (高樁陣組) |
高度最高不得超逾3米,最低不低於0.5米。
長度不逾15米,不短於10米。 (含曲綫計算) 碟面直徑不得超過15吋。 |
||||||||||||||||
鼓台規限: | 不准自備及設有鼓台,每隊隊伍只能攜帶旗幟一面,最高點不能超逾3米 | ||||||||||||||||
比賽時限: | 高樁陣組 : 比賽時限不少於7分鐘,不超逾10分鐘 | ||||||||||||||||
計時方法: | 鼓樂起計時,獅子行禮為計時結束; 運動員摘獅頭,獅被並步行禮。 | ||||||||||||||||
比賽賽例: | 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獅藝比賽章則(2011修定版為準)。 *(將於報名後派發) |
||||||||||||||||
賽會裁判: | 由本會合格之獅藝裁判擔任。 | ||||||||||||||||
評判方法: |
|
||||||||||||||||
比賽規定: |
|
||||||||||||||||
裁判組扣分 |
|
||||||||||||||||
獎勵事項: | 參賽獅隊可獲發參賽證書。獲勝獅隊,由賽委會頒贈獎盃及有機會代表香港參加海外有關獅藝邀請賽。(必須通過甄選委員會) | ||||||||||||||||
龍 藝 |
|||||||||||||||||
參加資格: | 「公開組」不分男女,不分年齡;「兒童組」不分男女,只限13歲或以下。凡持有本港身份證者,即可參加。但該龍隊必須為合法註冊社團、學校或商業機構之代表隊,參賽隊伍名稱必須與申請團體名稱相同。(運動員只限參加龍藝一個組別)(兒童組年齡以比賽日期計算) | ||||||||||||||||
參加人數: |
*公開龍藝組:
每一龍隊為一隊,每隊人數不超過16人;在場內比賽者不得少於10人。鼓樂手不得少於3人,不得多於5人。不允許播放音樂鼓樂作賽。每一運動員只能參加一隊。比賽中允許一名隊員進場替換龍頭隊員,替換次數只許一次,限時20秒內須離場。 (每隊可增設兩名後備運動員,該兩名後備運動員只可代表一隊,詳情請參閱須知。) |
||||||||||||||||
*兒童龍藝組: 每一龍隊為一隊,每隊人數不超過16人;在場內比賽者不得少於10人。鼓樂手不得少於3人;不得多於5人,接受播放音樂作賽。每一運動員只能參加一隊。比賽中允許一名隊員進場替換龍頭隊員,替換次數只許一次,限時20秒內須離場。 (每隊可增設兩名後備運動員,該兩名後備運動員只可代表一隊,詳情請參閱須知。) |
|||||||||||||||||
比賽組別: |
*公開龍藝組:
龍為9節。龍身直徑為13吋或以上,龍身長度為18米以上。 龍頭重量不少於2.5kg ,龍杆高(包括龍頭)不低於1.85米。 龍珠球體直徑不少於0.33米,杆高(包括龍珠) 不低於1.7米。 *兒童龍藝組: 只接受 9 節龍。龍身直徑為10寸或以上。龍頭重量不少於1.6kg。 |
||||||||||||||||
規限: | 比賽場地範圍為15米至20米之正方形,平整場地作賽。(視乎場地面積而定) | ||||||||||||||||
鼓台規限: | 不准自備及設有鼓台,每隊龍隊只能攜帶旗幟一面,最高點不能超逾3米。 | ||||||||||||||||
比賽時限: | *公開龍藝組 : 不少於7分鐘,不超逾10分鐘。 *兒童龍藝組 : 不少於4分鐘,不超逾6分鐘。 |
||||||||||||||||
比賽賽例: | 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龍藝比賽章則為準。 *(將於報名後派發) | ||||||||||||||||
賽會裁判: | 由本會合格之龍藝裁判擔任。 | ||||||||||||||||
名次評定: | 設裁判5-12位,最高及最低分數不計,以中位分數之和為總得分,分數高者獲勝。 分數相同,則以所有裁判分數之總和計算,高者獲勝。若再相同,名次並列。(以示分為準) 以裁判組之決定為最終決定,不設上訴。 |
||||||||||||||||
獎勵事項: | 參賽龍隊可獲發參賽證書。獲勝龍隊,由賽會頒贈獎盃及有機會代表香港參加海外有關龍藝邀請賽。(必須通過甄選委員會) | ||||||||||||||||
報名及須知 |
|||||||||||||||||
報名辦法: | 由即日起至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止。填妥報名表格,附參賽員之半身近照一張、報名費每隊港幣250元,遞交本會。各參賽隊伍必須提交出生證明文件副本及社團註冊副本。此副本將會在賽後兩週內銷毀。 支票抬頭請寫"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有限公司" |
||||||||||||||||
報名地址: | 九龍彌敦道687號嘉禾大廈9樓A座 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 | ||||||||||||||||
報名時間: | 星期一至五 (上午10時至下午4時30分) | ||||||||||||||||
查詢電話: | 2394 4803 / 2504 8164 | ||||||||||||||||
注 意 |
|||||||||||||||||
- 獅藝高樁陣組難度申報表(難度動作10個或以上)及龍藝之完整套路圖, 必須於2017年11月29日前提交。 - 逾期提交則取消比賽資格。報名費恕不退還。 - 報名時,所有資料必須完整及齊全,否則不予受理。 - 不接受傳真及留位報名。如有任何更改,依大會決定為準。 - 所有投訴事項請以書面向本會作出申請。 註:<1> 若參賽組別隊伍眾多,賽委會有權更改比賽日期、地點及時間,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註:<2> 報名隊伍必須有6隊或以上參賽方能開設比賽組別。 |
|||||||||||||||||
備 註:
請詳閱章程及參賽龍、獅隊伍須知。填妥報名表,附上近照及簽妥同意書交回。因參加隊伍眾多,敬請各龍、獅隊準時報名,以截郵日期為準。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
|||||||||||||||||
(附註)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賽會有權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