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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程]
 [參賽須知]
 [報名表格]
 [參賽員履歷表格]
 [龍隊套路圖]
 [南獅比賽套路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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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 主辦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資助

全港公開龍獅藝錦標賽2017
日光龍藝賽事及高樁陣組獅藝賽事
參賽獅隊須知
1. 參賽獅隊必須按照大會編排,參予演出及出席典禮儀式。
2. 參賽獅隊只限攜帶該隊隊旗一面進場,參予各項演出,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3. 必須遵守大會會章,發揮國術界團結精神,確保代表單位之良好聲譽,不得喧嘩嘈吵,隨便離場,或作不禮貌抗議。
4. 參賽獅隊必須於開賽前45分鐘抵達場館及到報到處報到。
5. 留意比賽場地及次序,以便出場。
6. 宣佈進場之獅隊仍不進場者,作棄權論。
7. 鼓樂起計時,獅子行禮為計時結束。運動員摘獅頭,獅被並步行禮。終止計時後,參賽獅隊必須停止賽事,超過2分鐘或以上,不予評分。
8. 比賽時間有所規限,逾時有警告訊號發出,參加者須立即敬禮離場。
9. 比賽進行中,獅隊不得換人,違者取消資格。
10. 未經大會審核批準,各隊伍不得擅自終止賽事之演出。
11. 比賽期間,各參賽獅隊運動員應自行購買個人意外保險及小心預防發生任何損傷,參賽隊員自負全責。
12. 參賽獅隊,必須將道具擺放在指定位置。
13. 請自行妥善管理及裝嵌有關道具,避免造成意外。
14. 擾亂賽會工作或破壞大會秩序者,除賠償有關損失外,並須兼負法律責任。
15. 場地內不得攝錄、吸煙及飲食。
16. 參賽獅隊必須遵守比賽場館內之使用守則。
17. 參賽獅隊必須謹慎填妥報名表內之一切資料,一經截止報名後,所有資料不能更改。
如報名表內資料不足或不符,大會有權取消該獅隊之參賽資格。
18. 如有運動員因事未能參與賽事,可由後備運動員補上,但必須在開賽前通知大會。
(該兩名後備運動員若不需代替退出之運動員參賽,則無需出場。)
19. 請勿在場館內外進行練習。
20. 參賽隊伍不能使用煙火、紙炮及氣泡。
   
*注 意:
  各獅隊必須自備地毯安放樁陣物品。
  在搬運樁陣時,必須輕放地面及切勿拖行。
  如被大會工作人員或場館人員證實場館地板有所損毀,
  則該獅隊須負一切後果及賠償!
 
參賽龍隊須知
1. 參賽龍隊必須按照大會編排,參予演出及出席典禮儀式。
2. 參賽龍隊只限攜帶該隊隊旗一面進場,參予各項演出,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3. 必須遵守大會會章,發揮國術界團結精神,確保代表單位之良好聲譽,不得喧嘩嘈吵,隨便離場,或作不禮貌抗議。
4. 參賽龍隊必須於開賽前30分鐘抵達場館及到報到處報到。
5. 留意比賽場地及次序,以便出場。
6. 宣佈進場之龍隊仍不進場者,作棄權論。
7. 鼓樂聲起,計時開始,鼓樂靜止,計時終止。若鼓樂再起,繼續計時,鼓樂靜止,參賽龍隊必須停止賽事。超過3分鐘或以上,不予評分。
8. 比賽時間有所規限,逾時有警告信號發出,須立即敬禮離場。
9. 比賽進行中,舞龍者不得換人,舞龍頭者只可換1次,違者取消資格。
10. 未經大會審核批準,各隊伍不得擅自終止賽事之演出。
11. 比賽期間,各參賽龍隊運動員應自行購買個人意外保險及小心預防發生任何損傷,參賽隊員自負全責。
12. 參賽龍隊,必須將道具擺放在指定位置。
13. 請自行妥善管理及裝嵌有關道具,避免造成意外。
14. 擾亂賽會工作或破壞大會秩序者,除賠償有關損失外,並須兼負法律責任。
15. 場地內不得攝錄、吸煙及飲食。
16. 參賽龍隊必須遵守比賽場館內之使用守則。
17. 參賽龍隊必須謹慎填妥報名表內之一切資料,一經截止報名後,所有資料不能更改。如報名表內資料不足或不符,大會有權取消該龍隊之參賽資格。
18. 如有運動員因事未能參與賽事,可由後備運動員補上,但必須在開賽前通知大會。
(該兩名後備運動員若不需代替退出之運動員參賽,則無需出場。)
19. 請勿在場館內外進行練習。
20. 各參賽隊伍必須派代表出席抽籤及領隊會議,如有缺席者,責任自負。